- 业务概述
- 申请条件
- 材料准备
- 办理流程
- 最终交付
- 常见问题
业务概述
申请条件
材料准备
办理流程
最终交付
常见问题
为什么需要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呢?
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,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,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,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。所以,我国专利法规定,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,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。同时需要注意的是,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怎么处理呢?
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,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,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,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,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,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。
专利转让为什么要明确范围吗?
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,都应当明确范围。
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:专利转让的,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,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;专利许可的,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,超过的就是违约;技术秘密转让的,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,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,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。